法税真改革 良心救台湾(136)—停止歧视 太极门无罪无欠税
【文/林歆芙】 2024/07/13

▲2023年世界宗教议会,太极门师徒倡导用爱与良心促进和平文化,获得国际友谊。
人权理事会第51届会议於2022年9月12日开幕,CAP-LC提交新的书面声明,内容强调国际学者对太极门的看法与支持,并在联合国网站公布。

在2022年7月13日,即最高法院判决太极门无罪、无税15周年之际,多位国际知名宗教学者和人权专家签署了一封致台湾最高当局的公开信,包括义大利Massimo Introvigne、英国Alessandro Amicarelli、义大利Raffaella Di Marzio、法国Patricia Duval、比利时Willy Fautr________olly Folk、波兰Karolina Maria Hess、丹麦Camelia Marin、荷兰Hans Noot、义大利Marco Respinti、立陶宛Rosita 尧ryt________hierry Valle、美国Donald Westbrook等,呼吁解决太极门案。

CAP-LC提到,「签署这封信的人写道,虽然最高法院最终判决太极门无罪,无欠税,但国税局仍继续发出毫无根据的税单,与最高法院的判决相抵触。2020年,根据其中的一张税单,太极门的修行圣地被拍卖与收归国有。」并总结「太极门从未违法,也没有逃税。」因此,没有理由不把修行圣地归还给太极门。太极门案「说明了以税收和没收财产的手段,作为歧视及迫害宗教与心灵少数团体的可怕後果。这不符合宗教或信仰自由的国际原则。要求所有相关当局停止这些形式的歧视行为。」

深入研究太极门案,国际组织为何一再呼吁关注「贪腐」问题?因为公务人员若遵守法律,就不会发生太极门案。案发之初,银行於(民国)85年12月28日即函覆检察官,其所冻结两帐户金额,总共仅61万馀元,然检察官却於起诉书谎称有诈欺所得32亿,一面请法院没收,一面又移送国税局违法课税。台北国税局分别於87年、89年发函中区国税局及台北市调处,均自承未依职责调查。根据台湾省税务局76年税2字第03378号函,及财政部84年台财税第841634845号函规定,气功武术团体依法无须办理营利事业登记,亦非属营业税课税范围。根据台湾省教育厅86年6月20日(86)教五字第69135号函,政府机关不准许气功团体设立补习班,故依法令规定太极门根本不可能成为补习班。此外,补习班之最高中央主管机关教育部早於86及88年发函指出太极门不是补习班,更於89年立法院公听会表示「太极门的的确确不是补习班」。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判字第422号判决认定太极门为气功武术修行门派,国税局於101年、102年重核复查决定书也已承认太极门不是补习班。然国税局却以补习班名义对太极门违法强徵课税。太极门为气功武术修行门派亦为公益文化修行团体,并非营业单位,更无营业行为,何来营业税!税捐稽徵机关於83年及85年曾前往太极门调查,皆认定太极门无营业行为。甚至85年11月13日台北市政府建设局曾派员到太极门实地商业稽查,证实「现场为武术馆,传授气功,并无营业情形」。太极门案是少数违法官员开出无中生有的税单,依法自始无效。如此荒谬的税单引起国际关注背後隐藏的「贪腐」问题。政府以刑税手段迫害太极门师徒人权,是对文化的严重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