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照3.0 拟增纳三类人
【中央社台北六日电】 2024/12/07

卫福部明年将提出长照三·○,次长吕建德今天表示,除了既有长照对象,脑中风、癌末患者,及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籍专业人士或中阶技术人力等,都拟研议纳入适用长照三·○。

自民国一○六年起实施长照二·○,服务对象包含六十五岁以上失能老人、五十五岁以上失能原住民、五十岁以上失智症患者、失能身心障碍者及日常生活须他人协助的独居老人或衰弱老人,须经评估符合失能等级二至八级才可申请。

面对超高龄化挑战,政府预计明年提出「长照三·○」。吕建德今天出席「璀璨星芒 跨域创新∶一一三年妇女创新方案成果发表会」,并在会後接受联访。吕建德说明,过往外界曾反映有部分脑中风个案或癌症患者有长照需求,但可能因未满六十五岁或无身心障碍证明,尚不符合现行长照服务对象,因此有评估,可能扩大长照服务对象,纳入经医师诊断为脑中风且影响日常生活的失能病人,及经医师诊断为癌症末期且预期寿命少於六个月的失能病人。

外籍人士部分,吕建德说,也研拟纳入外国专业人才、中阶技术人力取得永久居留资格、且实际居住达一定条件者;不过目前研拟方向仍须为符合一定年龄或具身心障碍资格的失能等与本国籍相同条件。

吕建德表示,目前尚在持续收集意见研拟阶段,亦须针对确切对象范围进行讨论,因此尚无法推估适用人数,整体财务冲击也尚须进一步评估;後续亦将於行政院召开专家会议讨论,并预计於明年六月左右,将整体长照三·○计画提报行政院经核定後,才会确认。

对此,家庭照顾者关怀总会秘书长陈景宁表示支持,她指出,服务过程中确实遇到不少癌末与脑中风家庭有长照需求,却因二·○的资格限定无法进入,其中脑中风患者黄金复原期是六个月,却可能因资格限制错失返家赋能时间;另一部分则是未到六十五岁,身障证明申请又须约六个月,但患者可能等不了这麽久的状况。陈景宁说,若能适度给这些家庭支持,不仅可以减轻家人负担,中风等状况若能及早介入,也能减少後期变成重度失能的情况。

外籍人员方面,陈景宁说,除技术人力外,也希望政府正视新住民外配的长照需求。她们可能因母国不接受双重国籍等原因,没有台湾身分证,但其实她们一来到台湾就开始成为照顾者,照顾身障的丈夫或公婆,现在差不多开始也成为需要被照顾的人,却无法获得长照资格,「这是非常荒谬的。」